鲁建标协〔2023〕24号
各会员单位、相关人员:
为响应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和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营造良好经济、法制营商环境的指示精神,积极推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建立健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司法机构和行业协会的服务与专业优势,发挥和解、调解、争议评审、仲裁和诉讼等多元解纷方式的协同作用,促进住建领域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构建社会和谐稳定和健康发展。经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提议举办“共建、共治、共享住建领域和谐营商环境”为主题的第四届“齐鲁建设工程多元解纷高峰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
指导单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济南仲裁委员会
青岛仲裁委员会
承办单位:青岛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
青岛市律师协会
青岛市建筑业协会
青岛建纬城乡建设调解中心
青岛市科技协作研究会
支持单位: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青岛市审计局
青岛市司法局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岛市科学技术协会
青岛理工大学
协办单位: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中建八局第四建设有限公司
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市建纬(青岛)律师事务所
青岛誉光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地点:青岛府新大厦(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5号)
三、参会人员
1.省内各级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业务庭相关人员;
2.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人员;
3.从事住建领域纠纷处理的仲裁员、调解员、评审员、律师和法律工作者;
4.从事工程造价、工程质量管理的技术人员;
5.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工程法务和商务负责人。
四、会议内容
1.“共建、共治、共享住建领域和谐营商环境”启动仪式;
2.推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
3.建立健全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
4.推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评调裁一体化”工作办法。
五、有关事项
1.本次论坛免会务费,会员单位免餐费、资料费,每单位限报2人;非会员单位参会人员餐费、资料费300元/人。
2.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3.外地参会人员报到时间为2023年11月2日13:00-21:00,报到地点为青岛府新大厦(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5号)。
4.本次论坛限450人,按报名先后顺序报满为止。
5.报名截止时间10月29日。
六、报名方式(请微信扫描二维码报名)
七、联系人及电话
高中艳(济南) 0531-80973087/ 18769770878
张 强(济南) 13210543422
阮乐雨(青岛) 15684166128
刘海洋(青岛) 18669703973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