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1日上午,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以下简称“省造价协会”)组织召开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调解事务联合协调委员会成立会议暨第一次主任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试点工作机制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行业协会在化解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落实“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试点工作方案》要求,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山东省建筑业协会、山东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山东省物业管理协会发起成立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调解事务联合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联调委”)。
联调委将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领导下,及时与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调解事务联合协调委员会进行工作对接,建立完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管理制度,加强与试点城市沟通协调。负责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日常管理,指导做好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工作。组织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培训,履行业务指导部门确定的其他职责。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单明、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规处处长尹枝俏、副处长侯秀贞等领导出席会议。
首先,联调委成立会议通过的第一届联调委成员名单:
主任委员:
于振平 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秘书长
副主任委员:
井 坤 省房地产业协会秘书长
刘 勇 省建筑业协会会长
陈 文 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张立君 省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
委员:
徐 涛 省房地产业协会副秘书长
孙 洁 省建筑业协会法商委主任
王丽萍 省建设监理与咨询协会综合部主任
肖亚伟 省物业管理协会副秘书长
高中艳 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会员一部主任
联调委办公室设在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承担联调委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工程建设标准造价协会一部主任高中艳同志兼任。
随后,联调委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联调委管理办法》和《议事规则》。
最后,侯秀贞处长主持召开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在线诉调对接工作座谈会,传达了《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落实“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试点工案》(鲁建法函〔2023〕2号)文件精神。
会上,尹枝俏处长和单明庭长结合各单位的工作汇报,分别对山东省住建领域民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进行了评价,明确了联调委在今后工作中的职责定位,对联调委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联调委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调解组织和调解员队伍建设,及时梳理典型案例,形成山东经验,尽快进行宣传推广,为建立良好市场环境做出行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