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标字〔2017〕4号
有关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 根据建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资质标准的要求,我们对山东俊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暂定一年),青岛中天宇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乙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延续,山东舜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上报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变更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公布如下: 1.山东俊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申报的材料不符合乙级资质标准条件,不同意其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暂定一年)。 2.青岛中天宇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申报的材料符合乙级资质标准条件,同意其延续工程造价咨询乙级资质。(见附件1) 3.山东舜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上报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变更材料符合要求,同意其变更事项。(见附件2) 请有关市主管部门据此及时收回上述延续、变更的14家企业原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证书正本、副本和业务专用印章,报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大厅办理相关手续。 附件:1.核准乙级工程造价咨询资质延续企业名单 2.核准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企业变更事项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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