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第五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鲁建许公示〔2021〕23号
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有关规定,现将山东鲁昶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的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26日至2021年6月8日。
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许可处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31-82083287
通讯地址:济南市站前路9号1号楼四楼省政务服务中心J20号投资建设窗口
邮政编码:250011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