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山东省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

关于发布《山东省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

关于发布《山东省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

鲁建标字〔2018〕14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绿色建筑与节能发展规划,满足绿色建筑工程计价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编制了《山东省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本定额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二、本定额是2016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的补充,与2016版计价依据具有同等作用,费用计算执行2016版《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

三、本定额不再统一印刷发行,电子版发布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的定额站子网站上。

四、本定额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管理、解释。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反馈给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

附件:

《山东省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PDF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4月17日